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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宁波晚报》男子倾尽20万积蓄在宁波开了家餐馆,开业不到一个月被强拆!

发布时间:2019/7/9 13:44:00    文章来源:宁波晚报    点击量:2345

原创:宁波晚报

这两天,来自湖南的吴先生向晚报热线8777777反映,他倾尽积蓄近20万元在海曙区段塘启运路287号开了一家酸菜鱼馆,没想到开业不到一月时间竟被强拆了,原因是房东隐瞒了店面违建将被拆除的事实。迄今为止他一分钱也没要回来。

那么,房东的行为是否涉嫌欺诈呢?

“房东隐瞒了违建将被拆除的事实,一个月前还跟我签订租赁合同,让我损失近20万元,这些钱还能要回来吗?”3日上午,说起第一次开店的遭遇,来自湖南的吴先生气得不轻。

吴先生是今年9月才来宁波的,想开一家有湖南特色的酸菜鱼馆。看了十多家店铺之后,位于海曙区段塘启运路287号正在转让的店面让他动了心。此后,他找到了房东妻子陈琴。而陈琴也没有多说租金价格,而是痛快地答应了。

12月5日,吴先生又找到陈琴,但陈琴还是让他继续等消息。心急如焚的吴先生跑到段塘街道城管中队,询问用电事宜,这才得知店面即将被拆除。而供电部门早在11月1日就切断了电源,最近个把月的用电则是陈琴从别处私接来的。
  “除了给上家9.2万元转让费之外,我还给了陈琴6.3万元的房租和押金。签订合同那天,陈琴和上家三缄其口拆除事宜,好像早就约定好了。”吴先生告诉记者,近20万元的投入大部分是积蓄,还借了朋友几万元,感觉自己被骗了。不管怎么说,这份租赁合同房东就不该签。尽管找过陈琴几次,但陈琴先说会退房租,后来又拒付。吴先生认为,陈琴这么做无非是不想退租。

上午10时许,记者与陈琴取得了联系。对于吴先生签订店面租赁合同一事,陈琴先是说店面是转租的,她没经手。对此,吴先生反驳了她的说法,说当天签订合同时,陈琴和上家店主都在场,代表房东签字的就是陈琴本人。

于吴先生反映的隐瞒违建拆除的事实,陈琴称完全不知情,让吴先生去打官司。问及此事如何处理?陈琴只说了一句,“这次强拆没有任何补偿,让人心烦,”之后就挂断了电话。

 

律师观点:隐瞒拆除实情是涉嫌欺诈的行为

 

吴先生与房东签订的这份合同效力如何?吴先生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?今天中午,记者就此咨询了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榕。

王榕认为,从合同角度来说,作为租客的吴先生,他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就是承租店面用于经营。而房东陈琴在明知店面是违章建筑即将被拆除的情况下,还隐瞒真实情况,让吴先生作出了错误意思表示,还签订了租赁合同。不仅导致租客现在处于两难的境地,还造成了吴先生的经济损失。

由此可见,除非吴先生在签合同之前就知道,或者应当知道店面即将要被拆除,否则房东的行为就涉嫌欺诈。再者,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,按照民法总则以及合同法的规定,是可以撤销的合同。吴先生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
王榕还表示,租赁合同被撤销后,吴先生有权要求房东返还财产,赔偿损失。对于吴先生来说,他投入进去的装修损失、转让费等直接损失费用,可以要求房东按照责任大小承担赔偿的比例。

此外,王律师还提醒,值得注意的是,撤销权除斥期间为一年时间,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。一方面吴先生可与房东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要在规定时间内起诉,要求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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